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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六年 五月十九 日纪万历六年五月十九干支 丁丑年 乙巳月 戊申日 辰正
立法议案
议案〔万历六年〕第十二号 · ENACTED

国家记录与开放档案办法修正议案

补充信息公开决定、独立复核和公开复制件校验责任。

提案
中书省
复核
门下省
批准
尚书省
咨询期限
1578-06-101578-06-17
议案说明

为什么提出本案

在现行记录责任基础上补充决定说明、独立救济和文件校验责任。

权利影响
扩大申请人获得理由和独立复核的程序权利。
财政影响
使用既有档案、审核和账户基础设施。
实施影响
国家档案院更新权威文本,尚书省分解实施义务。
议案版本 V1

草案条文

第一条

目的

确认国家记录责任、权威文件版本与开放档案程序。

第二条

记录责任

国家机关形成的正式记录,应登记稳定身份、保管责任、留存规则与不可变文件版本。

第三条

开放目录

公共档案目录由起草、复核和批准人员分别完成,并指向完整性已核验的确切文件版本。

第四条

法律冻结

活动法律冻结期间不得执行可能破坏证据完整性的处置。

第五条

信息公开

公众可向责任机关提出申请,受保护正文、内部检索笔记和法律分析不得进入公共索引。

第六条

决定与救济

信息公开决定应说明结果和理由,申请人可以请求独立复核。

第七条

复制件校验

公共复制件显示版本、文件大小、格式与 SHA-256,不得暴露受保护存储位置。

第八条

施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档案院维护权威复制件与历史版本。

咨询结论

公开汇总

公开咨询支持明确决定理由、独立复核与校验信息;未公开原文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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