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安全检查与公开结论标准 V1 标准编号:DM-T-BUILDING-SAFE-1578 1. 每次检查必须登记稳定检查编号、建筑编号、检查类型、执行时刻、责任机构和审批链。 2. 公开等级分为安全、观察、限制使用、不安全和严重危险。 3. 公开结论必须给出公众可执行的限制或行动指引。 4. 住宅精确地址、住户关系、结构薄弱点、消防系统布置、安防路径、原始照片和执法证据不得进入公开数据包。 5. 每项整改必须有责任主体、目标日期、公开进度和受保护证据,并由非提交人独立核验。 6. 新结论不得覆盖旧结论;关闭后仍保留历史版本、决定和核验记录。 本文件为公开标准复制件,不包含技术底稿和受限设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