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观测数据交换标准 V1 标准编号:DM/T 1001-1578 状态:已被 V2 替代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公共科研项目和受监管观测机构交换公共观测数据时使用的最小字段、时间语义、来源标识和质量状态。 二、基本要求 1. 每条公开观测必须包含稳定来源编号、观测时刻、接收时刻、质量状态和公开精度。 2. 世界内业务时刻与门户服务器真实生成时刻必须分开标记。 3. 未经核验的原始记录不得显示为已批准公共结论。 4. 受保护位置、个人信息、内部网络和原始测试工作底稿不得进入公开交换包。 三、版本责任 采用方必须记录所使用的确切标准版本。标准修订不得改变既有决定、项目里程碑或合格评定的历史含义。